,而当面这些匪徒,既能霸女,必然欺男,谁知道每只手上都沾染了多少无辜之血?这般匪类,与禽兽何异?那么自己就算宰了他们,也跟杀鸡杀狗没什么区别吧——胡谓杀人?!
想到这里,把心一横,右手长剑当即挺起,朝向对方肋下便刺。
剑这种兵器,才从战阵上退役不久,士人多佩以自重身份,还不似后日般在江湖上大放异彩,所以即当日张坚所教,也没有那么多花哨架子,没有什么劈、撩、抹、挑、绞、扫,就是简单的一招——分心而刺。所以张禄光练这一招,还是挺纯熟的,即便数年都未复习,基本架势却没走样,只听“噗”的一声,刃已入肉。
此时军中常用步兵武器是环首刀和长矛,但张禄当日为郎,分到手里的却都是仪仗用器,或长剑,或画戟,张坚也就从这两样开始教他——还没能教到刀、矛呢,就摄他上了山。当日张坚就说了,剑以刺击,因为难破重甲,所以才逐渐脱离战阵,你要是见对方着了甲,千万别挺剑去捅,万一破不了防,自己就要倒霉。那要是对方未着甲呢?亦不可深入也,探其要害——比方说咽喉、心口、肋下、腹侧——透进去一两寸,必能杀人。若刺得深了,就恐仓促间难以拔出,敌人若有帮手,那你就危险啦。
可是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