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随身带着任意门 >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二章 猎狐
将兔子叼了回来。
    “卧槽,这狗真特么带劲!”宁冲看着骄傲的蹲在地上,等待主人表扬的猎犬,和自己舅舅家养的那几只名叫猎狗的生物一对比,表示那几个连兔子都追不上,累得呼哧喘气的家伙,真的是可以扔掉了!
    “库克是我们家族世代培养的优良犬种,融合了传统的猎狐犬和阿拉斯加犬的优点,机智,勇敢,听话,善于忍耐,奔跑快速,如果它参加比赛的话,一定可以囊括所有赛事的冠军!”
    威斯顿带着骄傲的口音,边抚摸库克边对宁冲说道。
    耸了耸肩,宁冲对此表示哥很淡定,让后者心中有了判断,如果是英伦的贵族,就不可能不对打猎感兴趣,尤其是这么优秀的猎犬,即使真的不感兴趣,也会赞赏几句啊,这是一个阶层的传统,除非,他不是这个阶层的人。
    恩,宁冲这次,是易容成了一个欧洲人,可能在威斯顿看来,很有英伦范儿。
    “哇,是狐狸!”
    小萝莉忽然兴奋的叫了起来,指着远处一道一闪而过的红色影子,对着爷爷大叫,“快,射击啊爷爷!”
    威斯顿眼神一凝,肩上的猎枪已经到了手中,半蹲下身来,猎枪水平,眯着一只眼,枪管随着远处跳动的狐狸而动,一种优雅而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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