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警方处理起事务来,才是真正意义上公正的……
    不过,在真正的大案要案面前,这种公正的力量就会变得相对弱小很多,尤其是牵涉到实权人物的时候,警方也很容易会产生许多的顾虑……
    固然,警方是有执法权的,理论上来说,一个派出所的所长,拥有在大街上把任何一个人直接抓到派出所关上几天的权利,不需要任何罪名,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是,这种权利除非是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不然是不可能对一个普通人动用的,至于对那些富商们来说,就更是不可能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正义并不是绝对的,只要主持正义的人是人,那么正义就永远不可能是绝对的!
    同样的犯罪,但是不同的人来审判,结果肯定是不同的,即使其中不涉及各方面的利益,即使审判者在审判中完全保持公心,也不可避免的会产生量刑上的不同!
    从某种角度来说,人类社会从建立开始,就始终处在一种监察与被监察的状态之下……
    普通人要生存,要在社会之中生存,想要一个公平的生存环境,想要一个有道德的社会环境,所以就有人制定了法律,所以就有了警察,警察存在的意义,就是维护社会的秩序,阻止一些人想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