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补偿?
道德这个东西,永远都是和法律相互挂钩的……
法律不允许的道德,自然很少会有人愿意去做……
就像是同样的事情,如果放在几十年之前,相信犯罪者肯定会被淹没在人名群众的海洋之中……
原因何在?
因为以当时的人们的价值观来说,这样的行为本身就已经足以遭受到巨大的惩罚了,说得重一点,在某一些特殊的时间段里,猥亵妇女的行为,是足以被判死刑的……
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对于当时的人来说,打死一个会被判死刑或者重刑的时候,是不可能有什么心理负担可言的,本质上来说,就像是除掉四害一样……
然而,放到现代,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所谓侠以武犯禁,在当今社会之中,做了好事却依然受到处罚的情况非常的普遍,尤其是面对一些不算数严重的犯罪行为,比如说小偷小摸之类的事情,法律太过宽松,所以使得很多人都会产生一种害怕报复的想法,甚至觉得得罪了一股小偷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
听起来似乎很可笑,得罪了一个小偷,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但是事实上,不得不承认,现有的司法体制下,不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