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行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但是因为犯罪动机的不同,带给人的感官也是完全不同的……
而所谓的人道,也就体现在其中……
第一种情况,是属于真正意义上非人道的行为,属于一种极度恶劣的做法,应该受到严厉的制裁……
第二种情况,同样并不人道,同样应该受到一定程度上的惩罚,但是考虑到事出有因,这种惩罚的力度应该酌情减免……
至于第三种情况,尽管行为并不人道,但是相比起对方的罪行来说,这种行为就算不上是什么不人道的做法了,正常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因此做出任何惩罚的……
其实一般来说,即使是在现代的司法制度之下,绝大多数的警察还是能够分辨得出其中的区别,并且分别做出正确的执法的,而这也就是一种人道秩序的体现了……
每一种犯罪行为,总是或多或少的有动机的存在的,如果动机合理,那么所谓的犯罪行为的罪行也就会轻上许多,而反之,如果动机不合理,那么犯罪就是真正意义上的犯罪……
这一点,其实在一些国外的法律之中,往往并不少见,比如说在一些国家的法律之中,如果有人私自进入别人家里,被人用枪打死也是活该,又或者是在一些国家,如果捉奸成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