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上,对于这样的状况,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喜闻乐见的,几乎不会有太多的人觉得这样的行为是错误的,只有极少数喜欢站在道德制高点哗众取宠的家伙,才会开口为小偷的遭遇辩护,绝大多数人的观念,都是这种人就应该被打死,打死也是活该……
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相比起故意伤人来说,小偷小摸的行为其实造成的社会危害要大得多!
要知道,故意伤人的行为,往往都是在双方产生交集的基础之上产生的,要么双方是熟人,要么是双方有身体或者语言之上的冲突,才会产生故意伤人的行为,而故意伤人的行为,从本质上来说,双方其实都是或多或少的存在一定的责任的,并不存在其中某一个方是真正无辜的状况……
而小偷小摸的行为,受害者往往是真正意义上的无辜者,他们本身并没有得罪任何人,也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但是却要承担钱财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失,可以说,相比起故意伤人来说,小偷小摸的行为,往往是更加容易引起其他人的愤怒的!
因为打人的行为,至少也是有源头所在的,把事情来龙去脉讲清楚,那么这个打人究竟是不是应该,往往就会有有所结论了,打人也好,伤人也好,其实都不一定是一种错误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