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有才能,又往往愿意接受一定程度上潜规则的人,往往才会是职场之中混的最好的那一类人……
这种概念本身,就像是真正意义上的传销,所谓的传销,其实本质上来说,是不涉及到任何的暴力犯罪行为的,真正的传销大师,单纯凭一张嘴,就足以让别人加入他的传销组织之中,根本就无需用暴力手段去胁迫对方,最初意义上的传销,很多时候,往往都只是一种单纯意义上的愿者上钩而已……
只是传销的下线发展得多了,就会自然而然的有蠢货产生,于是为了进行传销,这些蠢货因为急功近利以及自己的无能,往往会进行一些非法禁锢,故意伤人,胁迫之类相对严重的刑事犯罪……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传销本身并不是什么很严重的罪行,但是一旦上升到暴力胁迫非法禁锢,那么罪名就自然而然的会变得非常重了。最关键的是,原本意义上传销只能够算是一个大规模的愿者上钩的骗局而已,但是加入了一些暴力犯罪行为之后,则往往因为变成人人喊打喊杀的另外厌恶的犯罪行为……
说到底。传销之所以被打掉,本质上来说,其实就是一种典型的由暗到明的过程,有些事情,存在就是合理。因此在黑暗之中的骗局,往往都是不引人注目的,因为这一类的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