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又强大的,这样的人,至少应该在思想是绝对自由,不受到任何外界因素干涉的……
    也只有这样,才可能做出真正意义上公正的审判……
    而反之,如果审判者自己就不够强大,甚至反而对被审判者有所需求,那么这样的审判说到底就只是一场笑话而已……
    王宇一直觉得,现实之中的司法制度,本身是没有什么问题可言的……
    但是,之所以出现问题,本质上还是因为人治的关系,人治必然是高于法治的,因为我们生活在人类的社会之中,人类是所有人类秩序的源头,所有纯粹意义上冰冷的秩序,是不可能建立在人的判断之上的,相比起纯粹意义上的法治来说,人治自然是有天然的优势的……
    法律和人情,很多时候都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冲突,而这种冲突本身,通常是冰冷的律法所无法去裁决的东西,在这个时候,就需要睿智的审判者,用自己的智慧去给出最合理的判决,很多时候,单纯意义上的刑罚,本身就是没有什么太大意义是的事情,尤其是在民事纠纷上,很多时候,采取最合理的判决,往往才是能够化解很多矛盾的关键……
    事实上,这也就是人治高于法治的优点所在!
    但是,这个世界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