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的时候,往往都偏向于类似这样的证明……
如果你不是凶手,为什么在这件事情上要说谎?
在当时的情况下,只有你是可能实现那种犯罪手法的人,如果你不是凶手,那么就找不到其他的犯罪可能了!
如果你不是凶手,为什么要做一些违反常理的事情,为什么要做出一些不符合正常人行为模式的举动?
然而,这些证明,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充其量只能够加深嫌疑犯的嫌疑程度而已,想要真正定罪,却往往是不可能办得到的……
而想要真正让犯罪者定罪,往往还是需要警方严密的调查,在调查之中形成绝对的铁一样的证据链,形成严密的人证物证才能够成立的……
警方在调查案件的时候,往往是走程序化的路线的,而这种程序化的路线,虽然表面起看起来是一种笨办法,但是实际上却也是解决问题最好的也是最高效的处理手法……
如果在警力和资源都非常充足的情况下,警方理论上是不存在任何破不了的案件的,因为他们可以丝绸薄茧的从每一个和死者有过直接和间接接触甚至是接触可能的人身上寻找线索,然后一点点顺藤摸瓜,无论多么隐蔽的犯罪者,都不可能逃过这种程序一样的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