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权的大小不同而已,一个官员,利用自己职权范围之内的事情,来为自己或者自己的亲属,谋求福利,如果在不损坏其他人正当利益的情况下,一般会被认为是一种合理的行为,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就是这样的道理……
    然而,使用特权是一回事情,但是过度的使用不属于自己的特权,就是另外一回事情了……
    简单来说。一个官员,可以给自己的亲人安排一些工作,或者说,给一些得力的下属,安排更好的职务,可以给将一些工程。交给一些自己的亲戚来完成,这些都是属于官员职权范围之内的事情,尤其是第三种情况,在很多人眼里,看起来都是一种典型的钱权交易,但是实际上,从官员自己的角度上来说,政府的工程本身就是需要交给知根知底的人更好一些的,同样能够保证完成工程的前提下,当然是帮自己人争取,一方面给自己人提供便利,另外一方面,也不用担心自己受到其他人的蒙蔽欺骗,毕竟相比起外人来说,自己人用起来,总是更加放心一些的……
    在一般的情况下,被官员们照顾的自己人们,哪怕在工程上有一定程度上的收益,但是在绝大多数的时候,他们还是很清楚自己的本分的,他们会很明白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应该怎么做,而不会去做一些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