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卡梅隆从十几二十年前就有了想法,单单是技术一项,就是墨菲无法解决的难题。
只要脑袋正常的人稍加了解,都知道这部影片可谓是典型的不是剧本和一个导演能够解决的那种类型,就算是写出剧本,也没多少用。
从这个世纪初,詹姆斯卡梅隆就协同索尼电子开始了关于最新的3d摄影和动作成像方面的研究,不但为此做了大量的研究实验,还专门拍摄了几部纪录片,以探索技术的可行性,而且最新的3d摄影等阿凡达拍摄制作必然使用到的技术,专利权一直牢牢握在詹姆斯卡梅隆的手里,如果没有卡车司机的授权,拍摄什么的都是空话。
当然,使用别的技术拍摄也不是不可以,或许也能达到阿凡达最后的成片效果,问题是作为技术狂魔的詹姆斯卡梅隆为了那些新技术,都投入了近十年的时间,换成其他导演的话,将别的技术推进到可以拍摄制作阿凡达的程度,又需要多少年
有多少导演可以向詹姆斯卡梅隆那样,愿意付出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
至于那种写出个剧本就能把阿凡达拍摄制作出来,成片后效果还一点都不差
墨菲摇了摇头,幸好自己没有那么弱智,确切点来说,这种想法用弱智来形容都是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