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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身穿橘黄色的窄小连衣裙,一双粉色的高跟鞋。一对手指头大小珠子的耳环。戴大而白的发夹。一头蓬松松的长发,本是乌黑色的,发尖却染了棕红。
维奇斯在阳台上浇花。蔷薇正在修改正要完稿的。
“要是完成这部,你要到那里去?”,维奇斯说。
蔷薇做了一件事,总是说目的性,一旦完成了就会去游玩一段时间,给自己放假放松心情。而后便是酝酿出新的,就是有个新的目标。
蔷薇会去哪儿游玩,上海?香港?东京?
“这不是还没写完吗?”,一边作答,一边想搬到榆树林,住在榆树林。
榆树林绝对性的好地方!这位家,信第一印象。感性的事物,哪怕只是几秒钟在脑中一闪,可她就是记住了。爱情有,是一辈子事,有人说是用一眼来赌。这个赌注非常大,也非常罕有,如果爱是信仰此说法成立。
“你来这干嘛。”,蔷薇开了门,迎面是鲁子瑾。是吃完饭的时间,傍晚六点准时。这也是定好的生活作息日程里,跟外国的王子吃饭时间准时。全名杂志的人都默认这个规则。
鲁子瑾当然按照此,见到了蔷薇。蔷薇也明白这扇门,这个时间准是这个人,因为他是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