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kedIn,最后LinkedIn成功上市,市值却超过100亿美金,那么80%的股份也有80亿美金。
你说说。
是二三十亿的90%好呢,还是100亿的80%好呢?
所以老人家说得好,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
光是想要全部独占的人,往往得到的反而是最少。
如果是LinkedIn和前世一样的上市,那么余珊珊肯定就不能拥有超过75%,这是最基本的规定。
那么萧奇给余珊珊设定的持有股份应该就是52%左右,而且很明显就是二级股权架构模式,余珊珊持股的投票比例,一股是按照普通股1.5股来计算的。
也就是说,虽然余珊珊也就是52%的股份,但她的投票权却多达78%。
一家公司的最终决策权就是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决定,算下来就是66.7%就足够执掌一个公司的命运,78%那就更加是一个公司的主宰了。
上市之前,萧奇肯定会按照约定分出10%股份的。
然后剩下80%的股份,至少要拿出30%放到股市上的,等到上市之后,再回购2%的股份,那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如果按照市值100亿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