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的时候,也是一个混子,而那时候李琛已经成名,占据了桥一路,
董文凯年轻气盛,在桥一路也可以说是无法无天,而那时候李琛刚成名没多久,就在一次,抓了董文凯,
当着整条桥一路在夜场玩的人的面,扒了董文凯的裤子,
从那之后,董文凯就记住了李琛,
也是因为那件事,在董文凯成了南大街的老大后,依然耿耿于怀,
这也是为什么董文凯答应臣服的条件,会是让我要了李琛的命,
风月,是桥一路最出名的一家酒吧,
也是李琛的大本营,
李琛自己不做生意,但是却霸占了这里所有的酒吧,每一家酒吧都需要给李琛一定的保护费,
也只有这样,才能平安的做生意,
也是因为这一点,李琛也可以说是富得流油,
这让我更加坚定了心中要拿下桥一路的心,
在得到了三十四的信息后,我便直接来到了风月,
如果可以,今天晚上就可以会一会李琛,
对于李琛,我不想再像对董文凯那样,我想要以最简单直接的方式拿下他,
“三十四,你确定今晚李琛会来,”进了风月,我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