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己是十大金刚之首,本事也比其他人更高强。
为了打破僵持局面,他决定亲自出马。
他见到彼得人高马大,拳拳带风,围着他的四个人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
而围攻麦轲的五个人则没有那么吃力,似乎被围的只能勉强支持。
他决定柿子拣软的捏,先把这差一些的家伙灭了,先后再合十人之力对付剩下的一个。
他从腰上解下他的成名兵器,有个名号,叫做雌雄双股软剑,一手一只,一溜烟向麦轲攻了上去。
别看他外表粗豪,武功路数,使用的武器,都走的是阴柔的路子,令人觉得相当诡异。
这也是他的得意之处,江湖二十年行走,未尝一败。
可惜今天他的对手是麦轲。
在麦柯貌似疲于应付的假象里,隐藏着洞察秋毫的双眼。
粗豪汉子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偷袭,被麦轲从头到尾观察得一清二楚。
在他接近身边,对准目标挥直软剑,全力刺去的时候,麦轲一个轻微的侧身,让那如毒蛇吐芯般凶悍的剑锋擦身而过。
同时快如闪电,一把抓住来袭之敌那只持剑的手。
粗豪汉子这时又恢复了凶悍,不管被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