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包青天之断案阴司 > 第二十八章 没有原告的状纸
了一遍,乃是一桩杀人案。

    时间:嘉佑元年元宵(七天前)

    地点:御街桥边

    原告:颜查散

    被告:李保

    死者:柳金蝉

    审判:吴江知县

    然而只见状纸上却用血写了两个大字:冤枉!

    “这状纸上为何没有详细介绍经过,而只是写了冤枉两个字?”看完后,包拯很是好奇道。

    “这也是学生不解的地方。”

    “还有,”包拯接着问道,“状纸上明明写着原告颜查散,公孙先生何以说没有原告?”

    “大人,学生之所以这么说,自有学生的理由。据状纸的陈诉,颜查散乃是吴江人,然而,展护卫今早快马到吴江打探过,颜查散因为杀害表妹柳金蝉,所以在六日前已被明正典刑。”

    “那这状纸是从何而来?”包拯一脸诧异的看着公孙策,又重复了刚才的问题,不过,这一次却像是在自言自语了。人在六日前已死,又怎么写的状纸,难道会是鬼不成?

    公孙策也百思不得其解道:“大人,学生也正为此事不解,负责接收状纸的乃是张龙和赵虎,学生也问了两人,府衙总共接到三十六起诉状,学生也都查验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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