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透明度。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企业的产权交易往往不进行公开招标和拍卖,很多都是政斧和主管部门采用行政手段,与改制企业的经营者采取协商、协议转让,从而实现企业的改制;国有股未经批准擅自出售,对于国有资产的出售法律有明文规定,必须经具有审批权的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转让。但现实中有很多改制企业的国有资产出售是未经批准进行的,出售程序严重违法,最终导致了暗箱艹作,没有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国有资产。
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不规范,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一是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中介机构为产权交易提供虚假评估报告。少数企业领导人为达到自己低价买断企业的目的,串通中介机构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评估,少评甚至不评应列入改制企业评估范围的资产,造成企业净资产不实,甚至造成企业净资产为负值,人为地降低了企业产权出售的价格,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以低价买断国有企业创造条件,取得合法姓。二是改制的企业只注重对房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评估,而对企业的商标、专利、商号、名称等无形资产没有进行评估或评估不足。再者对于资产评估机构是否有资质、有能力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能否对无形资产做出准确的评估,缺乏应有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