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完全没必要。
过了一会,医生就说要输液,叶倩雪和宋思琪一样也是身娇肉贵的女生,当然也怕打针。我好言相劝了一阵,她才勉强接受了打针这件事。
我又陪了叶倩雪一小会,她就催我回学校去了,说是待会她会打电话让家里人过来陪她,不用麻烦我。我也表示赞同,于是就辞别了她。
离开医院以后,我没打算马上回学校去,正好是中午饭时间,我就决定在大街上找家餐馆解决。学校食堂里的饭菜超难吃,出都出来了还急急忙忙的跑回去吃,傻子才会这样做呢
不过宋思琪怎么办啊想到她,我又有了变成傻子的冲动。但是肚子叽里咕噜的催我给东西吃,我最终还是决定不回去了。
在大街上走了几分钟,我就找到了一家不大不小的餐馆。刚要走进去呢,宋思琪就打电话来了,问我咋不回来陪她吃饭我说现在在街上,中午可能回不来了,让她不用等我就挂了电话。
我在那家餐馆里点了一盘炒饭就吃了起来,味道挺香的,比食堂里的饭菜好吃几百倍呢。
我这才理解,为什么有一部分学生即使冒着被抓的风险,也老是翻墙跑出学校去吃饭。就是因为在外边随便吃一碗炒饭,都比学校里的美味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