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为无罪。
“耶和华”名词见于中文《和合本圣经》,来源于希伯来语《圣经旧约》。犹太人因《圣经旧约》中5章11节的诫命:“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所以避讳直呼神的名字。神的名字在中文《和合本圣经》翻译希伯来语部分(即《圣经·旧约》)时用“耶和华”;在翻译希腊语部分(即《圣经·新约》)时用“主”字。
现代希伯来文圣经翻译成其他语言的时候,一般的圣经英文译本用大写的“lord来尊称神的名字。英文《钦定版圣经》(kingjamesversionofthebible,简称k-jv)译为jehovah有7处(见钦定本圣经中以赛亚书12:2、26:4、创世记22:14、出埃及6:3、出埃及17:15、士师记6:24、诗篇83:18),中文《和合本圣经》音译为耶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