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路刚出现的时期,曾经到处流览,流览到一个文章发表的园地,偏向文学及的网站,站名叫什麼早就全忘了。许多人在上面发表的各种文章在笔者看来都很像学院式的,不只没创意,更是无知。因為前人古人早都写过了,而且远比他们好,他们為什麼尽是写些不入流的东西呢?而且他们还自认為很好呢?他们彼此之间恭维来恭维去的,笔者看了就想笑。但笔者并不会去批评他们,毕竟这是他们的自由,即使笔者也有评论的自由,但是负评的,在為人处世上不能存有负评於当事人的眼前,除非对方允许,否则这种自由是不对的。
情理法,情之所以第一的原因,正是人的真正可贵之处在情字,否则跟禽兽没有不同了,如一切以法,那麼人是木头人机械人了,人间是有情天,才是真善美的,逍遥的。
于是在随兴之下,笔者大笔随便挥,也留下自己的文字,结果线上惹来一个又一个的评语,都是负面的,看不懂,没有章法,文法..。笔者一个一个辩论,在线上至少同时跟百人辩论著,笔者心想一人对百人都绰绰有餘了,不就证明了文字功力及文字思想你们输笔者了..?
后来,笔者当然没兴趣去跟小朋友谈文了,一次就够了,这也是笔者的文字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