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躯体会沉入水中、水会随着空气蒸发、蒸发后的水气随着雨降下、火可以在空气中燃烧,这些元素有着永恒的运动循环。
亚里斯多德认为自然界有一种「原因」关系的存在。这种「原因」观念不同於近代以来的「因果」观念,「原因」与「为什麽」相对应,并不与「结果」相对应。
即「目的因」、「物质因」、「动力因」和「形式因」。
「物质因」代表了一个事物从一堆零件、成分、基础、或是原料所组成的存在形式,将物质的构成追溯至零件的部分(要素、成分),接着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架构、混合、综合、复合、或结合)。举例而言,形成一尊大理石雕像的大理石等原料便是物质因。
「形式因」可以告诉我们一个事物是由怎样的定义、形式、形状、本质、综合、或原形所构成的,解释了构成一个事物的基本原则或法则,这只是整个事物(整套原因关系)的其中一部分(宏观结构)。举例而言,雕塑一尊大理石雕像的草稿或设计图就是其形式因。
「动力因」指的是改变事物的动力及起因,研究「是什麽改变了什麽、而又是什麽造成了这个改变」,范围包括了所有事物间的媒介,包括有生命的或无生命的、动力的起源或是被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