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根本就不是马。」
愚鲁的士兵因无法应对,唯有放行。
公孙龙的论证如下:
白马有两个特徵:1有马的特徵2白色的。而马只有一个特徵:1有马的特徵。因此拥有两种特徵的白马不等同马,所以白马非马。
白马非马是诡辩。他的说法骤眼看上去很有道理,要用两点特徵来定义的事物应该不等同於用一点特徵就能定义的事物。
可是人们一向的想法是「白马是马」,就如同「黑猫是猫」,「女人是人」和「苹果是水果」一样,不可能看了这个故事之后白马就不是马了。
如果公孙龙的理论正确,那岂不是黄狗不是狗、苹果不是水果、甚至黑人、白人、男人、女人和小孩不是人了。究竟问题出现在那裡呢?
从集合论的观点来看,马的概念可以看作所有马的集合。白马的概念可以看作所有白色的马的集合。「白马是马」这句话可以有两种解释:
1白马的概念等同於马的概念。即白马的集合和马的集合是相等的。
2白马的概念从属於马的概念。每一匹白马都是一匹马。就是说,白马的集合是马的集合的一个子集。
白马和马的概念是不同的。这个意义上说,「白马非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