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过两本,很喜欢的风格,女孩子是能打动女孩子的,当然了叔叔的书也能打动女孩子,因为是情书,但现在的不是情书了,早就完结了,但是现在写的我也是喜欢看的,可能因为不是刻板的那种玄幻文。
想到曾经与番茄通过电话,有些腼腆的性格如电视中看到的那样(叔叔你要不要羡慕一下我)。
赶上了网文的黄金年代。若我能早生十岁,是不是现在也能成个某点三四级作家?哈哈,做梦吧。以后大概不写了吧,和某点签约后书就不是自己的版权了。我不像龙吟月,能这样执着,且不求回报,也是。你的书拍不成电影,太天马行空,大概把你的书拍电影是要拍成比速度与激情系列还要长的故事吧,所以网文算是最佳方案。
今天的字少,赶紧发给你。你快些发文吧,我等着看。我喜欢的作者,只有你一个的文还在写了,没得读了。”
我自说:状况比我好多了,我空脑中。文字讯息用去。番茄、我吃西红柿,我很喜欢他的想像力,很符合我要的。因為有求于他帮我一事,我人不在内地,所以让他打电话给小读者…。
身不累。虽然昨天睡两小时,但心好累阿!哈哈!爽!才怪!
好久不见的佑列爱开快车。也曾经与我一起到花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