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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为办媒体的人都是文化人都是斯文人,在内地,由于各种管制原因,或许会好不少,而在香港这个自由的社会中,基本上什么样的人都可以创办媒体。
香港的那些电影公司,那些娱乐文化公司,大多数的老板都与黑道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那些艺人,乃至于那些大牌明星,相应的也很难独善其身,甚至于,一些很顶尖的巨星人物,其本身就有社团成员的背景。
同样,各种满天飞的报纸、杂志,其本身的身份也并不是完全纯洁,很多社团利用这些公开的机构來洗钱,有一些则是利用其來粉饰自己的形象。
政府懂得掌握舆论,那些大机构大社团,同样也懂得这个工具的效用。
可以这么说,在香港,无论你是从事普通的娱乐文化事业还是开办报馆、杂志社,要是沒有一定的背景,那是很难进行下去的,至于要赚到钱,那更是难上加难。
在别的地方,报纸杂志不太会刊登那些低俗的照片,而在香港,有些女艺人的裸照被刊登出來都不要觉得奇怪,并且这样的媒体还不会受到多么严厉的处罚,究其原因,除了所谓言论自由的价值观之外,社团的影子也是不能抹杀的。
《香江周刊》可以说就是这么一家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