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威严,挺着平胸告诉我:“你可以先写嘛,然后给我看看,我虽然不会写,但还是会看的,大概能判断出是什么水准的!”
麻痹废话,我也会看,但我还是缩头缩脑去写了。
用的是林语茵的电脑,桌面的壁纸是那种非主流的很有小女生气息的图片,右下角还写了一大片火星文,我一句都看不懂。
她一把抢过鼠标,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脸红红的把WORD打开了。
按她的意思,我先写个几千字的短篇给她瞧瞧,她则抱着手机倚在床上玩。
短篇也好,都不用写大纲,我就胡乱的编了个第一人称视角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我”是一名毕业不久的年轻警察,跟着老前辈调查一起连环杀人案件,凶手每次杀完人之后都会蘸着死者的血在墙上或地上写下一个扭曲的血字“MR.D”,所以凶手被称为D先生,老前辈们追着各种各样的蛛丝马迹,终于在一间公寓里找到凶手,凶手是一个瘦弱不堪精神很差的青年人,抓捕途中,青年人竟然掏出自制手枪还击,于是被“我”一枪击毙,警察一拥而上,在公寓里找到了大量死者的东西,于是确认青年人为凶手D无疑,终于结案,在故事的最后,我和老前辈在灯光昏暗的酒吧里喝酒庆祝,老前辈喝的醉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