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的沈琦,看起来比平常多了份文静,认真的写写记记,确实看起来有股子吸引力。
他皮肤比较偏白,也因此闹出不少故事,比如他前世在服装厂打工的时候,服装厂嘛,终究是女性多一些,大妈大姐小姑娘都有,有个大他两岁的姐姐,肤色比较偏黑,一直对于沈琦这偏白的皮肤羡慕嫉妒恨,经常玩笑性的质问沈琦:你长这么白干什么?是不是要当小白脸?
沈琦算不上那种比较偏硬朗的帅哥,他线条比较柔和,属于比较耐看的类型,再加个形容词的话,那就是清秀了。
虽然前世在写文没出头之前,混的并不算好,但是沈琦还是可以骄傲的说一句,当年他在高中的时候,也是被别的班级妹子拦住问过班级的。而且也不乏有喜欢过他的女生。
扯了这么多,回归正题。
铃……
下课铃打响,前面数学老师喊了声下课,便出了教室。
沈琦把书本简单收拾一下,从课桌里把手机拿出来放进兜里,起身,准备去吃午饭。
这已经是上午最后一节课。
前面的宋永哲自然而然的跟着沈琦一起走了出去,大家认识不是一天两天了,去食堂往往都是一起。
沈琦的记忆没错,在开学第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