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除了一些古怪的举动之外----他经常突然从梦中惊醒;经常捧着一本黑皮书发呆;还经常旁若无人地欢呼、鼓掌、自言自语、甚至自问自答。这些怪癖都是菲勒西斯长时间独自生活所养成的。不过现在有了钉子,他的自言自语也不会显得很奇怪了。
菲勒西斯就这样不停唠叨着,带着钉子离开峡谷,一直向北走。旅途上人迹稀少,所以主仆二人的旅行也很安然。他们走了两天就离开了树圈,植物的影子渐渐消失,眼前是关隘山脚下光秃秃的乱石。他们要顺着山脚继续北上,距离极圈还有大约五天路程。越向北走白昼就越短,气温也越低。钉子浑身上下只有件粗糙的狼皮衣,非常担心自己会被冻伤,但是他身上的亡灵标记似乎帮助他战胜了严寒,甚至在冰风中也感觉不到寒冷。
“这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在玛格索姆,每个新生儿都会被画上亡灵标记。这标记可以帮助我们抵抗霜冻、尸毒还有诅咒。更重要的是亡灵标记会把你变成亡灵的颜色。”菲勒西斯给钉子解释道,“生命就好像是手掌,活人是掌心,亡灵是手背,是完全相反的。因此,亡灵会不由自主地攻击所有生灵,所以要在活人的身上打下亡灵标记。当然----代价是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死神。”他说着看着钉子坏笑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