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办理离婚手续,并且由男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婚前协议书中,写着江子浩拥有一幢长滩别墅,一套商品房,一个临街旺铺。这些都是江子浩婚前的财产。无论是婚内或是离婚后,我都是无权分割享用江子浩的财产。如果有孩子,由男方无条件的分给一套楼房,负责赡养直到大学毕业。
其中一条规定,结婚三个月后才允许申请离婚。一旦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必须在一个星期内配合办理离婚手续,并且由男方补偿三万的生活费。
我看到这条规定就不高兴,觉得还没有结婚,就提出多条离婚条款,感觉一点诚意都没有,就是防着我盯着我,生怕我抢走江家的财产一样。
可是,我心里清楚自已是什么人,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假如不是江子浩的未婚妻临时退婚,五一的婚期即将来临,我也不会有机会嫁给他。
周玉珠仔细的看了婚前协议书,问:“安琳,你有什么意见”
江家的条件太优越了,嫁进来一点都不吃亏:“伯母,我没有意见。”
“六万礼金能接受吗”
“能接受。”
周玉珠正色的对周盈盈说:“现在医院忙碌,婚礼的事就由你来操办。你就给安琳十万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