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以这件事杀人了。”“说的是浙江有个有钱人叫庄廷鑨,那可是个非常有钱的主,想不到生了一场病,眼睛瞎了,这个人眼盲心不盲啊,想效仿历史上同为盲人的左丘明,著写一部史书。但他觉得自己所知不多,便花钱去买了前明天启朝大学士朱国祯的明史遗稿,又找了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十六个人加以编辑。又把崇祯一朝事增补了上去,在书中仍奉尊明朝年号,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笑话满人不是正统。直呼**哈赤为“奴酋”、清兵为“建夷”,全都是清朝所忌讳的。该书定名为《明书》,并请李令皙作序。书写成了没有多久,
庄廷鑨病死。他的父亲庄允诚于顺治十七年冬将书刻成,即行刊书《明史辑略》。第二年,归安知县吴之荣怕牵连自己,告发了他们。湖州知府陈永命接受了庄允城数千金的贿赂,拒不审理。这个庄允城也不向吴之荣行贿。不料吴之荣敲诈不成,再度告发,事情越闹越大,最后惊动朝廷中鳌拜等人。鳌拜责令刑部到湖州彻查,并严厉处置涉案的人士。
那个吴之荣对不给他行贿的朱佑明怀恨在心,诬告“朱氏原稿”即朱佑明本人。庄允城被逮捕上京,后来不堪虐待死于狱中,庄廷鑨被掘墓开棺焚骨。过了两年,也就是前一阵,皇帝又命凡作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