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第一个到达现场,你们认识他不?挺好一人……”,这家伙完全把派出所当成自家炕头。
问话的警察比较聪明,也不激怒他由着他胡说八道,打算审讯完以后,再调查白路背景。
如果有强大管景,你绝对是见义勇为。如果没有?很有可能是打架斗殴,如果对方背景强硬,那你就是重伤致残,要判刑的。
案情很简单白路一通胡说八道,俩警察自动自觉去除掉一堆废话然后和白雨的证词一对比,再有警察大叔的证词,可以证明白路确实不认识那四个人,完全是见义勇为,只是见的太勇了一些,直接弄残对方。另外,因为他认识白雨,从这个角度来说,又不能算是见义勇为。
至于白雨,现在连受害人都算不上,要通过街上摄像头的取证,才能决定案件性质。
不过还好,因为那几个贼受到重伤害,所里比较重视,最快时间调取监控录象,经过详细查看,确认白雨是受害人。于是把消息报回来,根据这个线索,对医院的四个人进行审讯。
可惜问来问去,那个帅哥只说认错人了,至于别人,要告白路撞车,告他重伤害,要打官司。
警察见惯了风雨,自然知道其中猫腻。问题是这类案件,如果白雨是受害人,那四个人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