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给传统版权尤其是唱片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之前美国唱片工业协会说“icq就是一个混蛋”的说法,其实不是没有道理的。
2000年,全球三大唱片公司联手将iapster一起给告上了法庭,对免费载音乐的版权问题大肆问责,犹豫napster采用的集中式传输方式容易被定为和控制。napster最终败诉。之后不久以crosker和衍生的kazaa为代表的分散式共享模式也被起诉。
在这一时期,数字传播还没有进入收费阶段,各家站采用的营销模式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是“免费音乐聚集受众吸引广告商来投放广告”的盈利模式,这一点与大多数传统媒体的运营方式基本相同,好玩的事,在诉讼中napster不止一次的找到唱片公司,提出引入全新的收费“增值”服务,并愿意将服务收益的80分给唱片公司。
林铮则在napster的构思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商业模式:将icq搜索引擎打造成一个内容发布平台,对锁交换的文件进行识别,提供一些安全措施。最终向内容所有者支付使用作品的版税。
这是一种多赢的方案,歌手唱片公司以及数字唱片发布公司的利益都能够得到保障,但唱片公司则不这么看,他们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