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吃饭,李小白照例选了一个西餐厅。我知道他喜欢这样惬意的吃饭,李小白曾说,喝咖啡,吃牛排,喝红酒,才能尽显生活的优雅。我喜欢他的这种生活品味,就像他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如果说,他是王子,而我,就是一个灰姑娘,但,只要能可小白在一起,管他高贵还是平庸,于我来说,别无二致。
然而,一道不和谐的风景出现在我们面前,方与额头上沁出了汗珠,在我和李小白的对面用刀叉拙劣地和面前的牛排战斗着。
“服务员,能不能给我拿双筷子,谢谢。”方与看到身旁走过来的服务员,似乎看到了救星,用夹杂着家长味道的普通话和服务员交流着。
服务员应了之后,方与尴尬地对我和李小白说,第一次吃牛排,真的是有力使不上,林妹妹,李白,你们不会笑话我吧。
我知道,对于一个曾经手握钢枪,拳头作战的硬汉来说,尤其是第一次吃西餐,如同手里捏着一根绣花针一样,的确难为他了。我暼了一眼李小白,说,小白,咱们如果要是去吃中餐就好了,又实惠而且还能吃饱。
我本意是要将错误让李小白也承担一些,避免方与太过于尴尬,我想,李小白应该能明白我的意思。李小白依旧平和的笑着,用纸巾擦了擦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