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在明星的阵营中还有一些较为特殊的人群。
有些演员不属于一线明星,但是通过重复参演某类商业成功的电影,他们会成为类型明星,一般而言,类型明星的主要舞台是在“邪典片”和“喜剧片”上。
另外,还有一些演员出现在不属于流行市场的电影中,打断了电影角色和类型一贯的连续性。
他们一次次挑战着与先前截然不同的角色,他们被称作“演技派”。
但是,他们毕竟不是好莱坞明星的“主流”,就像丹尼尔?戴?刘易斯等人一样,本身并不具备多少票房号召力,好莱坞主流电影圈对这些演技派也不是太感冒。
明星作为符号化的一种形象,对于电影产业可谓有着特殊的意义,即便是杜克这一层级的导演、制片人和投资商,也从来不会忽视巨星可能带来的号召力。
电影作为商品最显著的特性就是其“独特性”,会有相似的部分,但是不会有哪两部电影是完全一样的。
但这样的特性对于消费者和生产者来,却是个障碍。
大部分电影交易,来自于消费者愿意花钱去看未知的内容,消费者“想要看”的心态,恰恰是取决于电影中那些不被完全了解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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