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这里,我们或许就能理解麦克米兰的巨大怨念,还有巴克利,明明是个超音速球迷,还要无休止的讽刺里德诺的原因。
当然,这一切转变也不能完全的归功于纳什。篮球是一项团体运动,一个人再强,没有合适的队友,也带动不起一支所向披靡的团队。
众所周知,超音速是一支典型的快攻球队,说他们将快融入了自己的骨头血液里也一点也不为过。还有邓肯,马刺队是以严密的防守著称,但不要忘记,就在去年,张伯伦还是这支球队里面举足轻重的一员。
张伯伦山寨后世的太阳的“炮轰战术”,让这支著名的单数年球队,破天荒的在双数年得到了一座原本不应该属于他们的总冠军奖杯。
所以对于这个战术,邓肯当然也是不会感到陌生的。
一个团队五个人,其中四个人都专业的研究过快攻,只有加内特,对这个战术不是那么的属性。于是在其余的四人沿着清晰的路线飞奔向对方的半场的时候,我们伟大的“狼王”,暂时的成为了这支临时球队的唯一短板。
像一只无头的苍蝇一样,盲目的追随在众人的身后乱窜。
好吧,每支球队都会有那么一两头“害群之马”,虽然这匹马比较大牌,但是也无伤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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