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说得没错,因为喜欢她,所以甘愿卑微,他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但是他的心钝痛得不行,她都已经结婚了,结婚的时候,又是否有想起过他?
那天,他喝得烂醉,真正的喜欢,是很难被岁月搁浅的,每天晚上,他脑中都晃着她的身影。
每次思念到不行了,他就拿起大哥大,他知道她的号码,手指在按键上娴熟按下一串字数,但每次,他都不敢按下最后一个键。
只要轻轻按下去,就能拨通她的电话,可是他不敢。
万一人家根本不记得自己呢?
万一人家夫妻在亲亲我我呢?
万一人家在忙呢?
万一……
他想过无数个万一,然而最终总是嘲笑自己的犯贱,她若是想你,回来香港就不是去找兰仲文了,而是找自己了吧,怎么说他爸也是首富,想打听到他的消息,一点也不难。
爱情是一个人的事情,它埋在自己心里,慢慢生根发芽,运气好的话,对方也刚好爱着你,于是开花结果。
运气不好的话,对方根本就没在意过,这颗种子埋进心中,自己天天望眼欲穿的等着发芽,可惜,这颗种子是永远不会发芽的,箍在自己心里,想狠心拔掉舍不得,留着又磕得心生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