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不见不散啊!”
傅昀:“嗯,你快去吧!”
在发完信息后,傅昀便将手机放回到原处。她慢慢曲起双腿,将脸埋进膝盖间。下周日,要回虞城,这对她来说是好消息也是坏消息。好在,那个城市对她来说太特别,特别到又爱又恨。坏在,一旦回去总需要面对一些人。
此时,乖乖已经吃完它的晚餐,它走过来,似乎感染到了主人的伤感,它抬起它的狗头,用舌头去舔舐傅昀的脚,这个一个动作,就引得它脖子里戴着的铃铛发出更为清脆的声音来。
傅昀抬头,看向了乖乖,应该说她看向了它脖子挂着的铃铛,这个铃铛……
她都没来得及去问他,为什么要给乖乖买这么一个老土的铃铛,都土掉渣了。
来不及……
有太多的来不及。
……
第二天,傅昀如常去了花店,她去的时候小林已经在了。小林一直有不吃早餐的坏习惯,所以傅昀每天会做两份早餐,一份自己吃,一份给小林。
傅昀一走进店门,就看见小林已经在忙活,她上前拍了拍她的肩膀,小林讶然回头,她就将手里还热乎的早餐递了上去,“火腿三明治。”
小林有点不好意思,但还是笑嘻嘻的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