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修真小说 > 神书纪元 > 正文 第72章斩美人(下)
客不周,自然该死!”
    刘秀张口想要说什么,可是什么也说不出来。
    这个舞姬,属于家妓。
    家妓,是豪门大户家中所蓄养的歌妓。
    正所谓是“宠臣群下,亦从风而靡王侯将相,歌妓填室鸿商巨贾,舞女成群。竞相夸大,玄有争夺,如恐不及,莫为禁令。”
    蓄妓赏妓、放荡不羁,是当今文人士子们自命风流的标志,不仅仅是为了享乐,而且被视为一种审美的境界。
    家妓,这类女子是半婢半妾的角色,在豪门之中,地位非常低,一般都是买来的。她们多数能歌善舞,以声色娱乐主人及来客。古诗中所谓“千金骏马换小妾”,指的就是家妓。
    家妓往往被视为和马匹、物品一样,可以被主人随意买卖,或者送人,就算侥幸和主人生下子女,也未必能摆脱低下的身份,所生的子女也根本不被主人家看重。
    家妓,是私人财产,可以随意的处置,即便是杀死了外人也无法说什么。
    总之,家妓没有人权。
    刘秀无权干涉他人家务,没有话语权。
    “这是杀鸡儆猴,我不杀舞姬,舞姬却是因我而死。早知道如此,就不应该推迟了,大不了喝酒便是。尽管有些脏,可是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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