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成为一个大问题——光靠一下一下摁粗笨的方向键,从30首歌里找出自己想听的那一首,已经挺痛苦了。要是把容量加到100首,用户首先就会被从歌海里找歌逼疯。
正因为如此,大容量的闪存出现后,并没有被mp3厂商采用,厂家都觉得用不着。
而乔布斯的ipod,其实最核心的关窍就在于“解决了mp3容量暴涨数十倍后,找歌的难题”。
ipod比其他mp3多出了一块和“文曲星/快译通”差不多的液晶屏,可以显示好几行好几列的歌名。后来更进一步做了记忆歌曲存放路径的文件夹系统,一下子让索引清爽了很多。
同时,ipod有上下左右四个方向键,这样一来,在歌海中找歌的按键次数就降低了好几倍。最后,ipod在四个方向键外圈,还加上了一个滚轮控件,滚一圈就能往下翻近百首歌。如此一来,在歌海中找歌的用户体验就被去芜存菁到了最简,而且非常直观。
而有一定尺寸的液晶显示屏,除了方便找歌之外,未来还能显示一些歌词,或者作别的软件拓展。
苹果公司的产品,从ipod到iphone,卖点无非就是那几个字:极简主义的用户体验。
信息爆炸?好歌好游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