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侵权、被索赔,赔的钱叫做“侵权赔偿金”,是惩罚性的。
而对方专利公开前“过失使用”,只要“支付合理的专利使用费”就行。这是补偿性的,苹果也没法漫天要价。
这桩案子里面,三星固然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明知故犯揩点油,但苹果也不一定是什么好鸟。
顾诚完全可以想见,如果这次不是三星这样同等重量级的巨头来仿冒,而是换家小一点的公司、仿冒后的侵害规模也不大、销售金额也不多,苹果公司甚至有可能不会主动请求公开自己的专利申请,而是学顾诚那样,申请了专利之后保密满18个月或者30个月(含撤回后再次申请的优先权日)
这样做的好处是碰瓷,故意放水养鱼引诱别人来侵权。小兔小猫踩到陷阱上后故意不发动,让谨慎围观的虎豹以为这里没陷阱,然后等虎豹踩中再收网。
顾诚无暇去考虑三星和苹果这些一丘之貉的相互算计,他只关心自己该关心的问题:“那么,这个案子一发,苹果的ipod专利申请日应该要公开吧?现在知道乔布斯是啥时候申请的么?”
权顺虞脱口而出:“去年7月份——他是10月底发布、今年1月份批量出货的。从研发周期来看,ipod没什么难度,3个月就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