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被撒满公司排挤,但是手握股份的他,可以选择去美国休假,而不是迫不得已卖出手中的股票——如果有人这么做,就触及了这个层面的底线,是会被人群起而攻的。
这是一种非常简单的逻辑,毕竟在韩国这样的高度私有化社会里,在宪法的层面对持股人的权利提供了全面的保护的,逼人卖股份,这不是违反宪法的强盗行径是什么?
而在2008年韩国的演艺圈里,却出现了非常多的持股高层出走,另组新的公司的象,这又是为什么呢?
只有一种情况可以造成这样的局面,那就是整个组织都面临着强力的外部势力的介入,而这个外部势力对整个组织的威胁,已经大到了超越底线的程度,而在这种情况下,逼人出卖股份,就不是打破底线的行为了,而是公共自保意识的产物。
所以,金英敏和李秀满等人联手逼走部分股东的事,并未在公司董事会引起轩然大波,同样的,其他经纪公司也在2008年出现了类似情况,比如一直视撒满公司为对手的jyp娱乐。
有意思的是,不光是这两家公司里有持股高层被迫出走,放眼整个韩国的演艺圈,各个经纪公司都有类似事件发生,而其中不少从原公司分裂走出来的高层,居然会跟以前是对手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