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集体行程菲碧是必须参与的。
不过企划部的想法刚说出口就招致李秀满和金英敏的一致反对,他们更清楚,由于少女时代的在中国的遭遇,让少女时代在韩国积累了大量的知名度,可以说,只要挑个好时机让少女时代重新出来活动,就能获得远超之前的关注和成功。如果这时候让少女时代去玩泥巴,一次两次还好,时间长了那些关注少女时代的人肯定会把撒满公司也当成中国人的走狗,这对公司一点好处都没有。
可以说,虽然合约中诺尔斯之光的顾虑显得管的有点宽了,但可以认为那是来自民间的声音,尤其是金英敏,一直想把诺尔斯之光的研发团队和管理团队招揽过来,不想得罪。而李秀满则觉得这家应援站恐怕跟李允馨关系很深,也是不想得罪。所以在公司两大势力的支持下,合约最终还是按照诺尔斯之光的想法签订了。
当然了,金额方面撒满公司是一再坚持的,毕竟少女时代是艺人,所以艺人做的东西附加价值应该很高,至少平均下来,每个人应该有三千美元网上。
而诺尔斯之光却没怎么坚持就同意了,这也让萨满公司觉得恐怕还是要少了。
于是,少女时代就被告知,需要她们每个季度都做一个粘土手工艺品,制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