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娱乐逍遥王 > 正文 第十章 稿酬
的对手)
    打开信纸,仔细地浏览:
    “叶洛:
    你好,又一次给你回信,你著的《诛仙》在我报上连载顺利,吸引了一批大量的书迷,对我报的发行量提高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在此表示感谢,信中钱是你的稿酬...”
    信上对叶洛收到的四万两百元做出了了详细的解释,叶洛原来都没关心自己的稿酬怎样。
    原来现在的明报的稿费从千字一百五到六百不等,对于叶洛的这个新人,由于第一次,所以给的稿酬刚刚过最低线,给的是千字两百元,当然说明一下,这里的钱是港元。
    叶洛的一至四册总字数为三十八万左右,而港元对人民币的汇率是一百比六十五,所以叶洛的稿酬是四万九千四百多,不过这是税前,因为叶洛人不在香江,所以明报编辑部就帮他把个人所得税给交了,最后剩下的四千两百元才是他的最终收益。
    不过有一个好消息就是因为《诛仙》的畅销,编辑部最终决定将叶洛的稿酬提高到中等,即三百五十元,当然这只是他的后来部分才有的待遇,前面就不算了。
    对于此,叶洛是非常的高兴,难得啊,钱会愈来愈多的,算了下还有将近一百万字的稿酬,想了想,好多钱啊?
    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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