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三方签订的协议,在澳洲石油公司中成立决策委员会,决策委员会决策澳洲石油公司的所有事情,大到可以任命澳洲石油公司的总经理,决策委员会有7名委员,按照三方达成的协议,澳方3人,英方2人,陈衍可以自行任命两名委员。
陈衍委任了两名委员。一名是布热津金斯,德裔美国人,曾是美国外交部的官员,退任后,进入美国一家著名智库,从智库出来后,成为陈衍身边的助理,智囊一样的人物,能力非常出色精干,头脑非常精明。
因为曾在美国外交部做过,在美国外交界,有一定的人脉。
曾作为陈衍的特使前往伦敦,就苏旦内乱的事情与英国方面成功达成了利益交换,使得英国默许努比亚共和国的独\\1立以及拜努科王国的建立,为了奖励他在拜努科王国的建立中做出的巨大功绩,陈衍任命他为澳洲石油公司决策委员会委员之一。
另一名委员是陈衍的妹妹陈蕾,陈蕾刚刚大学毕业,陈衍问了一下陈蕾,想不想澳洲石油公司中砺练一下,不用打卡上班,挂个名就行了,其它时间可以去旅游登山,陈蕾说想,陈衍直接委任她为澳洲石油公司决策委员会委员。
决策委员会的办公地理在澳洲,陈蕾跟同学在中国组建了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