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已经完成,自己能做主的也就这些。
矿山的手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探矿阶段,也就是文山做的这些,探矿不需要更多的手续,县里就可以批,资金自负。
当勘探报告出来后,如果是大型矿山,有集中开采价值,那么由国家开采,与谁探的无关,但会给你一定补偿,如果不具有集中开采价值,交给集体或个人开采,探矿者优先。
丹青山地貌特殊,不具有集中开采价值,几经合议后省矿管厅给出的结论是交由集体开采,理由是此矿不能露天作业,为了保证生产安全以及对地形、地貌的维护,由集体开采较为合适。
这里的集体应该指的是秀水村,但报告没有明确,按照惯例,其实说话算的是乡里。
这个结果对文山来说既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意料之中的是,他不会那么容易就得到采矿权,因为还有个闫震。
意料之外的是,至今为止闫震也没和他发生正面冲突,原来他已经有了计划,想坐享其成。
徐柏松答复后闫震那边就一直没有动静,但文山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有人监视,除了跑腿的,吴工也来过秀水,他应该是从技术层面加以论证,要不要插一手。
看来这手是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