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这二十八年来见过的最美好风景。
或许冥冥之中他们存在缘分,他竟然对她没有产生过敏反应。
他第一次碰触她,是她来公司半月后。她拿着整理好的文件来找他,她似乎有点害怕他,文件递给他时,葱嫩的小手微颤着滑过他的手背,嫩而滑,柔而细,他的心忽然漏跳一秒。
之后,他注意到她接近他,他并未有过任何过敏反应,甚至他内心没有一丁点的厌恶。
他惊喜。这么多年,无论什么样的女人接近他,他一定会犯恶心,胃里说不出的难受。
意识到自己心里对她有莫名情绪时,是在医院,她拼了命救自己脱离那疯女人的魔爪吧。
他掐她脖子,差点令她窒息而死时。他的后怕与悔恨,彻底令他醒悟,原来自己对她是喜欢的感觉。
他不在乎她偷了公司资料,不在乎她是因那个男人而蠢到做卧底,他只在乎自己的确喜欢上了她。
既然喜欢了,他便想娶她为妻,让她成为自己的秦夫人。
一旦这个想法入了骨,就像莺飞时节,疯长的种子,变得愈发迫切与渴望。
他看到与她的新闻时,不是苦恼,而是兴奋。
管他是哪个八卦编辑所写,反正内容确实是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