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 这不是开玩笑, 因为他每次只要看到六十多页左右,就再也看不下去了。
他列表里从来没看完过的书还包括《百年孤独》和《三体》。
这就像是他突然上头, 下定决心要背完一整本的单词一样,哗地翻开封面, 说“老子要背完这整本书,背不完我同桌吃屎”, 于是便扎头从a字开头的开始背, 不出三天, 就果断放弃了。后来猛然间想起自己是个热爱学习的人, 又要挣扎着爬起来背单词,但是,翻出单词书一看,以前背的那几个, 又全他妈给忘完了,然后就只能再重新背一遍。
他就是这么一个没有毅力的人,很多事情他都看得不重要,这狗屁人间压根不值得。
但是他唯一想做好的那几件事,也一直都在坚持。
周薄杉马上也就十八了,一个成年人做什么事才叫酷呢,学人喝酒抽烟烫头,跟着小混混一起在街上溜达,搂着各式各样的女孩,自以为很帅地扮演成熟,那都不叫酷。
真正酷的是,现在好好学习,对自己的未来负责,努力提升自己,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他觉得程烬一直很酷,也希望自己能变得像他一样地酷。
把书扔了,周薄杉光着脚走到窗户旁边,把窗帘往里扯了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