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那些臭名昭著、喜好人祭的邪神,和凡人的关系也是互利合作。哪怕是南美洲阿兹特克文明中的地母神,那位代表生育和农业的女邪神,以及辅佐她的司雨神,每年都贪求成千上万的少年和少女作为祭品,以活人的血肉作为滋养,但同时也给阿兹特克人以丰产为报偿,让阿兹特克人继续保持对四周城邦用兵、掠夺人口进行人祭,以压制其他城邦发展的特殊战争体制。
而妖物就不同,除掉那些本身已经纳入道门或者佛门体制,比如白娘子、花姑子之类让单身汉想入非非的女妖精。游离在体制外的妖物,基本上就是癌细胞一样的玩意,妖物的存在,根本的来源纯因人对自然的崇拜,某种意义上,它们是鬼神的近亲,然而却走向了与鬼神相反的道路。
不论是神话学、宗教学还是民俗学的研究者,一般都认为,神灵这种存在,大抵可以分为那么几种:自然神、动物神、英雄神。
自然神与动物神乃是原始时代的遗存,一般说来,这类神和妖怪的亲缘关系最为接近。人类的发展,就是随着自然神与动物神剥夺了神格,敬畏变为了戒备,降级为妖怪开始的。
鬼神与妖怪的分野,差不多也因此而出现。鬼神最终选择了妥协,东岳也好,南岳、西岳、北岳和中岳也罢,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