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麻花一样缠在那个男人的身上,一副意乱情迷的样子。
约翰的心里立刻就冒火,那是他看中的女人,这个亚裔竟然敢横刀夺爱是不是吃错药了?
正常情况下约翰应该横刀跃马而出指着那个亚裔大喊:放开那个女人。
但是现实情况是约翰没敢冲出去而是偷偷地摸出了手枪,又偷偷地对准那个男人最后偷偷地扣动了扳机。
他的手下被像扔火箭一样扔出来,他要是冒然冲上去弄不好也得变成火箭,即使变不成火箭也会变成烟花。所以还是偷袭比较靠谱。
“堂堂堂堂!”约翰一连开了四枪,在枪口冒出的青烟还未散去,他就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约翰露出了脑袋就后悔了,因为那个亚裔男人站得好好的。
这绝对不是枪法的问题。
从十几岁就在黑帮摸爬滚打的约翰有一手好枪法,不敢说指哪打哪起码也打哪指哪,这么近的距离他对自己的枪法有十足的信心。
可是这个黄皮肤的男人为什么还会站得稳稳当当的呢?
约翰认为自己一定是买了假子弹,却没有往别得方面想。
“你是谁?竟敢到我的地盘杀我的人,你知不知道我是谁?”约翰是那种驴倒架不倒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