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超级还原 > 正文 第三十八章 诚信做人
    17岁的潘石云是洋海市云和县崇头镇梅竹村人。
    2009年秋,母亲沈明秀和父亲潘明松在49天内先后因病去世,留下11岁的他和81岁的爷爷相依为命。
    母亲去世前已生病多年,父亲为此欠下了总计3万元的债务——这些债务没有一张借条,但11岁的潘石云决定替父还债。
    捡废品、干零活,6年来,潘石云共计挣到22800元。加上爷俩从低保和补助中省下的钱,今年,他终于还清了父亲欠的债。
    尽管好心的债主们一次次劝他:“你还小,这个钱不用急着还。”甚至还有人说,父债子还于法无据,你又没继承什么遗产,不用还。但他说,债主们都是当初向父母伸出援手的好人,怎能让人家吃亏。
    2009年9月9日,潘石云的母亲患红斑狼疮去世。母亲下葬后,父亲割完稻谷,就去了县城打工。
    2009年10月27日,潘石云母亲去世第49天,他父亲也因肝癌去世。
    家中只剩11岁的潘石云和他81岁的爷爷。
    父亲下葬后的第二天早上,有人来到家里。那人走到潘石云爷爷跟前说:“你儿子死了,他欠我100元,你要还给我!”爷爷耳背没听清,潘石云和姑姑大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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