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娱乐纪元 > 正文 第三十四章确定
月赚一千万是绝对可以的。
    “等等,好了已经用离线文件发布到你iq上了”听到林风这样说无疑杀戮玫瑰是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林风好好的将发过来的天王合约看了一遍,其中有一个点,林风并不喜欢。
    “玫瑰主编这合约自上说,三年必须保持有一部新书正在连载之中,这个是不是可以换一换。”
    “换成什么?”
    “换成三年之内发布三本到三本以上的书籍在网站”杀戮玫瑰想了想也没多大问题也就答应了。
    其实真也没有多大区别,三年之内保持一本新书正在连载,按照凡人与斗破一天一万的速度,斗破一书全文五百三十多万字一天一万需要一年半多的时间,而凡人一书全文七百六十多万字,一天一万需要连载两年之久。
    三年之内要有新书连载,也就是当凡人与斗破完结了必须在发表一部新书。
    而林风所说的三年发布三本书,其实在数量上是与杀戮玫瑰最先在合同之中拟定的条约一样,不过就是少了时间限制,不要管三年怎么发,反正有三本书就好了,这就是林风想达到的目的。
    “好了合同我下午去发。”没有问题了就签字。
    “嗯,合同一到公司,五百万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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